各學院、部門,全體師生員工:
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5年至2026年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,現就做好后山實驗農場及相關區域防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壓實防火責任
冬春季天干物燥,防火形勢嚴峻。各單位、部門及全體師生員工要深刻認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,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,牢固樹立安全底線。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載體,普及防火、滅火及避險知識,強調違規用火的危害與后果,引導師生自覺遵守防火規定。同時,各單位須加強對所屬區域及人員的管理,及時排查并消除火災隱患。
二、嚴格火源管控,杜絕火災隱患
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(防火戒嚴期),在后山實驗農場及所有實習(驗)基地范圍內,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:
(一)嚴禁一切違規用火行為。禁止在任何區域使用明火,具體包括但不限于:焚燒枯枝落葉、秸稈、垃圾、燒荒、燒紙;烘烤食品、野炊、點火取暖;燃放煙花爆竹、孔明燈等。因教學、科研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用火的,必須提前向學校保衛處提交書面申請,經嚴格審批并報請盤龍區龍泉街道辦事處防火辦公室批準后,在確保安全防范措施完備的前提下方可進行。
(二)嚴禁攜帶火種火源入內。禁止攜帶火柴、打火機、易燃易爆物品等任何火種或火源進入后山實驗農場及實驗基地。
(三)嚴禁吸煙行為。禁止在農場及實驗基地區域內吸煙,嚴禁隨意丟棄煙頭。
(四)嚴格動火作業管理。在相關區域內進行電焊、氣焊、切割等動火作業,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向學校保衛處申報,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。作業時,必須確保操作人員持證上崗,現場有專人監護,作業區域周邊可燃物已徹底清理,并按要求配備足量、有效的消防器材,全面落實防火措施。
(五)嚴禁其他涉火風險活動。禁止在農場及實驗基地內從事任何可能引發火災的其它活動。
凡因違規行為引發火情、火災的,一切滅火救援所產生的費用由涉事單位或個人承擔,并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,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及紀律責任。
特此通知。
發現火情立即報警:
保衛處報警電話:65227675
保衛處
2025年12月25日